喀什深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定于7月7日起发行2014年喀什深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债券(简称“14喀什深喀债”),主承销商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为6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票面利率为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不超过3.00%;Shibor 基准利率为5.00%。本期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内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后确定,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协议发行。本期债券的发行期限为4 个工作日,发行首日为2014年7月7日。即自发行首日至2014 年7月10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20年每年的7月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本期债券无担保。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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